2026 年 1 月 1 日起,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(2025 年)》正式施行,现场设备防篡改、数据直采、全流程可追溯成为资质认定评审核心硬性指标。
2026 年 4 月 20 日,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正式印发《<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(2025 年)>条文释义》(市监检测(司)函〔2026〕51 号),对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新规作出权威细化解读,现场设备防篡改、数据直传、定位授时、日志留痕、不可改电子记录正式明确为资质认定强制红线,直接关系评审通过与数据终身责任。
众瑞仪器以原生合规硬件 + 平台直连对接,全程协助广大用户轻松应对新规、顺利通过评审!



附件1中明确要求了,部分仪器设备(紫外、红外、电化学烟气、颗粒物β射线、噪声仪器等必须要具备技防功能。)
众瑞对应主力机型出厂即合规,无需额外改造。
√颗粒物采样|ZR-3260型 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
√颗粒物直读|ZR-3261型便携式烟尘烟气浓度测定仪
√工况直读|ZR-3062型一体式烟气流速湿度直读仪
√紫外烟气|ZR-3211H型携式紫外烟气综合分析仪
√红外烟气|ZR-3220型便携式红外烟气综合分析仪
不止强制项:众瑞全品类现场设备,同步迈向新规标准。
新规导向清晰:所有现场监测设备,都将走向定位、直传、防篡改、可追溯。
众瑞不只做好强制品类,全场景现场设备均已完成技防升级,一站覆盖用户全部监测需求:
√真空箱采样|ZR-3520E 真空箱气袋采样器
√非甲烷总烃|ZR-7221/7220型 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
√无组织采样|ZR-3922/3923/3924 系列 环境颗粒物综合采样器
√烟气采样|ZR-3712/3713/3714 系列 烟气采样器



附件2:要求了检测机构必须要使用信息管理系统,对监测过程的数据和信息进行管理。
1、功能要求:
硬件方面和存储:配电脑 / 平板 / 手机等终端,用服务器 / 云存储;
监测业务流程全覆盖:合同→方案→采样→分析→报告→归档
全链条纳入系统
2、防止数据篡改和丢失的功能:
防篡改:设置操作权限,完整记录所有数据录入 / 修改 / 退回日志;
防丢失:明确备份方式(双机热备、云存储、异地备份)、周期与应急预案。
3、数据采集
优先仪器直接采集,解析数据文件 / 图谱并归档;
无法直采:人工录入 + 纸质记录上传系统,确保可追溯;
强制要求:附件 1 所列 3 类仪器必须直采,禁止人工录入。
4、系统运行
操作手册受控管理;
系统升级 / 修改必须审批 + 留记录;
外部运维需定期监督评价。